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起诉离婚的具体程序)

2023年03月24日 06:55 • 阅读 33
广州律师今天给各位分享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起诉离婚的具体程序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本文目录一览: 1、诉讼离婚流程是什么 2、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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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流程是什么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诉讼离婚程序怎么走?第一步、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第二步、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第三步、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第四步、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第五步、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第六步、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离婚诉讼是什么流程?

您好。通常而言,诉讼离婚的流程主要有:

第一步:起诉。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第二步:审理。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立案材料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 7 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的 15 日内提出答辩意见;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1)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 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2)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3)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第三步: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起诉离婚的具体程序)

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您好,诉讼离婚的步骤大致如下:

第一步:起诉。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2、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第二步: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步: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第四步: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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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

《民法典》第 1079 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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